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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普所推出实习律师交换培养制度

作者:杭州律协 发布时间:2007-10-15 13:19:04点击:

按照目前的律师实习制度,实习律师需在一个所连续实习满一年后,才可以申领执业证。由于中小所的普遍存在,各个事务所无论是专业方面还是管理方面,都不免有局限性,这使得实习律师在刚入行时容易受本所开展业务的深度、广度所限制,不利于实习律师对律师这一职业作全面而深刻的了解。为克服中小所自身的局限性,提高实习律师的专业技能,为以后执业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英普所本着实事求是、务实提高的精神,在李为律师的倡导下,推出实习律师交换培养制度,即与其他事务所交换实习律师,各取所需进行短期培训。

作为试点,英普所已与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互换一名实习律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短期培训。英普所派往六和所实习律师的任务是了解大所的业务操作和工作风格,扩大眼界;六和所派到英普所实习律师的任务是学习知识产权业务的具体知识和操作技能。 


实习律师是准律师,是一个律所也是律师行业的后备力量。交换培养制度,是英普所对实习律师培养的一种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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